2015秋季甘肅莊浪縣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通知
- 時間:
- 2019-03-01 09:28:15
- 作者:
- 鄒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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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來源:
- 甘肅教師資格網
一、注冊人員要求:2015年7月到2016年7月,是“省考”與“國考”過渡期。過渡期內,采取“老人老辦法、新人新政策”的方法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。2015年秋季學期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(yè)學生、全日制教育碩士仍可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(yè)相應的教師資格,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(yè)不相同或不相近的,須參加NTCE考試;2015年秋季學期及其以后入學的師范教育類專業(yè)學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,申請教師資格應參加NTCE考試;截至2015年6月底,已取得省考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,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,只取得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其中一科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,可以報名參加2015年10月與自學考試同步的省考教師資格課程補考,補考合格、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后亦可在2016年7月前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。
二、網上申請時間
2015年10月16日至11月16日,網站開放的時間為工作日的8:00-18:00。
三、申請流程
1.網上申報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,需在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(教育局)規(guī)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,選擇“未參加全國統(tǒng)考申請人網報入口”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和個人信息查詢。填報時,“所學專業(yè)”、“申請任教學科”必須選擇具體科目,不能只選類別;“工作單位”要填寫全稱。確認無誤后,提交申請,完成申報。如還沒有填寫完,也可選暫存,以后繼續(xù)填寫。
提交成功后,請務必牢記自己的報名號、密碼、常用電子郵箱等信息,以便日后查詢使用。申請結束后,請點擊“退出”按鈕關閉申請頁面,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,帶來不便。
2.現(xiàn)場確認。網上申請成功后,申請人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(2015年10月16日-11月16日)還須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現(xiàn)場確認、提交相關材料,信息提交時間為工作日內規(guī)定時段。周未和國家法定節(jié)假日不能登錄網站,現(xiàn)場確認不受理。
3.提交材料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要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向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相關材料,逾期未提交材料的,不再受理。
(1)報名號及現(xiàn)場確認信息;
(2)身份證原件、學歷證書原件、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以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(各一份);
(3)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》(一式兩份,用A3或A4紙雙面打印);
(4)《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》(一份);
(5)《平涼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》(一份);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提供《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表》(一份),本人近期1吋免冠照片4張(照片背面應注明該申請人姓名、工作單位和申請資格種類),電子照片1張(規(guī)格:寬114像素、高156像素,大小不得超過19KB,文件類型為“.jpg”);
(6)持師范教育類專業(yè)學歷證書的申請人應提交教育學、心理學成績單及教育實習成績評定表;持非師范教育類專業(yè)學歷證書的申請人以及按規(guī)定應通過甘肅省統(tǒng)一組織的教師資格認定考試的申請人,還應提交教育學、教育心理學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(一份)。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時間另行通知。